本文转自【大河报】;
7月9日,网友发帖称在广州市白云区出租屋卧室发现隐蔽摄像头。她随即报警,警方上门检查确认后联络公寓管理员,对方称上一位租客退房后没来得及检查,对安装摄像头一事并不知情。
租房当事人王女士表示:“天花板那里抠了一个小洞,摄像头那个角度是对着我的床,警察确认是摄像头了,房子那边说的是,我没有受到侵犯,谈什么精神赔偿。”
据王女士出示的与房东的聊天记录显示,该房月租金为1300元,房东此前提出可先交定金,入住后再签合同。广州市石井派出所警方回应记者,事件正在调查期间,暂不便接受采访。
来 源:红星新闻、羊城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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